不要让你的良心变得麻木!《罗2:15;弗4:17-20;提前1:518-194:1-2;太5:29;来3:13-159:1410:22-25;诗119:9–11

 

1. 何谓良心

1)正常运作的好良心。 

·     “良心”是神给人的是非之心道德(对错、善恶)的意识《罗2:15》。

·     当犯罪时,良心会发出警告;神给人良心是为了保护人。

·     一个正常运作的良心会对罪敏感,且尽力躲避罪恶。

 

2)人堕落之后的良心。

·     读《弗4:17-20;提前4:1-2》。

·     当信徒越来越习惯神的恩典时,他们的心也可能出现“刚硬”的现象。

·     “良心被烙惯了”:良心被烧坏了、麻木了、不敏感了、不能正常操作了。

·     放松与罪的争战;每次犯罪时,良心也不再受太多谴责;对罪不厌恶,也不感到忧伤羞耻。

·     堕落的良心是不坚定,容易受世界的文化和道德水准影响的。

·     人有倾向调整自己的良心来迎合自己喜悦的生活方式,而不是顺服神命令我们遵守的生活原则。

·     良心的刚硬和麻木是一个渐进而非突发的过程。

 

2. 哪些因素让我们的良心变得麻木呢?

1)罪那使人变得刚硬的特性。

·     越接触罪,就越不觉得罪是可恶的、危险的、羞耻的。

·     继续犯罪却仍未承受任何后果,胆子就变大,以至继续消灭圣灵的感动,无所畏惧地犯罪。

·     参孙的例子《士16》。

 

2)人最爱的是自己,不是神。 

·     自己的开心比神的圣洁重要。

 

3)忽略与神亲近。

·     所以良心不受保护,反而被许多世界和人类的文化摇动。

·     省察:祷告是否越来越短,越来越不固定?原本分别来读经的时间是否一直被别的事情取代了?

 

4)不肯受教,也不欢迎适当的责备。

 

3. 要学习将麻木的良心再次唤起。

·     与“被烙惯而麻木的良心”相反的就是“无亏的良心”。读《提前1:518-19》。

1)“打那美好的仗”,而不是放任罪。

o   读《太5:29》。

o   采取极端行动拔出罪根;罪一定有后果的。

o   司布真牧师曾劝勉:要认具体的罪,不单是概括性地承认“我是个罪人”。

o   还没有犯罪的“行为”,但意识到试探和罪的“影子”临近,和有罪的“意念”时,就即刻抵挡。

 

2)用耶稣的宝血洁净我们的良心。

o   读《来9:14,新译本》。

o   不要觉得我已经麻木到神无法使我的良心再次苏醒了。更不要觉得神不愿洁净我们。也不要认为我们要先达到某种“不错”的状态才能去找神。

 

3)我们麻木的良心要被神的话唤醒。

o   读《诗119:9–11》。

o   《提前4:1-2》:必有人离弃真道,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热铁烙惯了一般。

o   《提前1:19人丢弃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坏了一般。

o   马丁·路德曾说:“我的良心受神的话语所约束,违背良心既不正确也不安全。”

o   用神的话不断校准我们的良心。

 

4)彼此勉励。读《来3:13-1510: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