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该行的善之罪

《雅4:17;民321-24-720-23;来2:3;路1247-48

 

序论:

·    两种罪:

1不该做的事;

2不做该做的事(也叫疏忽之罪)。

·    人通常都比较注意人“做”了什么,胜于人 没有做”什么。

·    人的观念是只要我没有做坏事害人,我就是好人

·    《雅4:17》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

·    “罪”在希腊文的意思是未能击中目标miss the mark)。

 

·    读《321-24-7》。

 

1.“ 不行该行的善”之罪或许比我们意识到的还要普遍

·    全律法的总纲就是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且爱人如己《太22:37-40》。

·    任何不爱神爱人的心思和举动都是一种不行该行的善之罪。

 

2. “不行该行的善之罪是跟行恶之罪一样惹神厌恶的。

·    《民 3220-23》。

·    忽略行对的事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    人就算没有行直接的恶,但若人在该行的善有所亏欠,那就足以定人的罪了。

·    万罪之中,最致命的罪也是一种疏忽之罪”,就是该信基督却不信的罪。

o   读《来2:3》。

·    当我们没有做该做的时,这罪也会带给我们身边的人负面的影响。

 

3. 为何人会犯上不行该行的善之罪?

·    还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还没重生,无力行当行的善。

·    自私。

·    无知。

o   读《路1247-48》。

·    看到很多人也犯这等罪。

 

4. 知罪,悔改。

·    不要灰心丧胆。

·    耶稣的宝血遮盖了信徒一切的罪,无论是不行该行的善或是行恶之罪。

·    谦卑,悔改,然后行神吩咐我们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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